纳税人回复:请问地税局法规科领导,今年单位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是否需要交纳个税,高温季节3个月共计发放了650元,需要合并在一个月计税还是分在三个月计税
地税局答复:您好!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收悉。现答复如下:防暑降温费、冬季取暖费属于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,且不属于免征范围,应并入“工资薪金所得”计征个人所得税。若有不明白之处请电话咨询:0563—3033729。